<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新聘專任教師1+1名__第一梯次延長公告V.S.第二梯次公告(115.02.01或115.08.01起聘,請於114.09.30寄達)
2025-09-16
一、需具備光電、電機及電子等相關領域 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專長優先考慮:1-1:光電半導體等相關專長。二、條件:2-1:需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若具備 CEFR B2等級的聽說讀寫能力者 為佳。2-2: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如近代物 理、光學及光學實習、電子學及電 子學實習等)及與光電相關選修課 目等。 2-3:具有產學合作能力為佳。三、需具備以下專職業界實務經驗之一:3-1:具有專職一年以上(含)之國內 外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得連續或累計),且應與目前任教專業領域相關,於中華民國104年01月14日技 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 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3-2:具有專職一年以上(含)與任教 領域專業相關之專科以上學校、公 立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等私立研 究機構具實務技術或研究工作經 驗之年資者,如實際從事實務研究 工作之研究人員或技士等。四、須協助推動系上行政及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