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新聘專任教師1+1名__第一梯次延長公告V.S.第二梯次公告(115.02.01或115.08.01起聘,請於114.09.30寄達)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新聘專任教師1+1名__第一梯次延長公告V.S.第二梯次公告(115.02.01或115.08.01起聘,請於114.09.30寄達)
2025-09-16
一、需具備光電、電機及電子等相關領域 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專長優先考慮:1-1:光電半導體等相關專長。二、條件:2-1:需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若具備 CEFR B2等級的聽說讀寫能力者 為佳。2-2: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如近代物 理、光學及光學實習、電子學及電 子學實習等)及與光電相關選修課 目等。 2-3:具有產學合作能力為佳。三、需具備以下專職業界實務經驗之一:3-1:具有專職一年以上(含)之國內 外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得連續或累計),且應與目前任教專業領域相關,於中華民國104年01月14日技 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 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3-2:具有專職一年以上(含)與任教 領域專業相關之專科以上學校、公 立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等私立研 究機構具實務技術或研究工作經 驗之年資者,如實際從事實務研究 工作之研究人員或技士等。四、須協助推動系上行政及招生工作。
 國立臺灣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徵聘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1至4名
國立臺灣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徵聘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1至4名
2025-08-11
起聘日期:2026年8月1日專長領域:(1)新興材料
(2)陶瓷材料、陶瓷複合材料
(3)高分子與軟質材料
(4)電子材料
(5)磁性材料
(6)能源材料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廖顯奎教授誠徵行政助理1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廖顯奎教授誠徵行政助理1名
2025-01-23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廖顯奎教授誠徵行政助理1名
 國立中央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誠聘專任教師乙名
國立中央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誠聘專任教師乙名
2025-01-08
【徵聘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一名【應徵條件】(一)具光電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且具相關教學研究經歷或博士後研究員經驗者;(二)具豐富研究成果、學術論文發表經驗及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三)具良好溝通能力及合作精神,能積極參與系所推行之教學與研究工作。【研究專長】具備奈米光電、光通訊、半導體材料與元件、光學工程與設計、生醫光電等相關領域研究專長之學者專家,申請人應具該主題連續性且深入之研究,並具有豐富績效,並能實際執行整合性研究計畫。【起聘時間】2025年8月1日【檢附資料】(一)詳細個人履歷(含自傳、學位證書影本、學術經歷、研究成果及教學經歷等,並註明專長領域及欲申請職等);(二)擬從事之研究領域與規劃;(三)可開設之課程(配合系所推行EMI計畫);(四)代表著作3-5篇及論文著作目錄;(五)推薦函三封(應徵助理教授者須含指導教授推薦函),並附上聯絡方式;(六)其他有助於審查的相關資料。【截止日期】2025年0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審資料恕不退回。【收件地址】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光電科學與工程學系 鄭恪亭主任【聯絡資訊】謝寶慧小姐  Tel: +886-3-4227151 分機65251  Fax: +886-3-4276344     Email: ncu5251@ncu.edu.tw  Website: https://www.dop.ncu.edu.tw/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2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114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2名
2024-10-07
一、徵聘職稱及名額: 助理教授(含)以上2名二、所需資格條件:1. 具光電工程領域相關博士學位。2. 符合光通訊、光學工程、顯示科技及光電材料與元件等相關領域,且有國際合作及英語授課能力為優先。3. 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須符合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相關規定。4. 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 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三、檢附資料:1.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360767024.odt)2. 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3.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並請簽名於上)。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537574832.pdf)5. 推薦函二封。6. 出具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7. 外籍人士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8. 研究著作目錄及重要著作影本(含博士論文摘要,論文著作請加註SCI、EI、Impact Factor及Ranking),並請填具「本校電資學院光電工程系各級新聘教師最低著作要求聲明書」。9. 填寫本校電資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https://eecs.ntut.edu.tw/var/file/16/1016/img/1884/453716460.odt。大學(含)以上成績單。可任教科目(註明是否能英語授課)。教師證書影本(並請簽名於上),未具有教師證書者請提供博士論文。「新聘專任教師評審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光電工程系/最新公告-本項職缺之附檔:https://eo.ntut.edu.tw/p/406-1069-140509,r47.php?Lang=zh-tw 備註:1、以上資料除第7、12項外,缺一不可,應徵資料概不退還,請依序排列。2、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3、有關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請參閱本校電資學院網站法規辦法:https://eecs.ntut.edu.tw/var/file/16/1016/img/1884/453716460.odt4、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規定,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5、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6、「本校電資學院光電工程系各級新聘教師最低著作要求聲明書」請至本系徵才公告下載: https://eo.ntut.edu.tw/p/406-1069-140509,r47.php?Lang=zh-tw。7、本校公告網址https://per.ntut.edu.tw/p/406-1025-140481,r2114.php?Lang=zh-tw◎收件截止日:113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資料請寄至:106344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光電工程系(億光635室),賴宏睿先生 收,電子信箱: david11815@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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