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訊息:<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新聘專任教師1+1名__第一梯次延長公告V.S.第二梯次公告(115.02.01或115.08.01起聘,請於114.09.30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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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具備光電、電機及電子等相關領域 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專長優先考慮:

1-1:光電半導體等相關專長。

二、條件:

2-1:需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若具備 CEFR B2等級的聽說讀寫能力者 為佳。

2-2:可教授本系必修科目(如近代物 理、光學及光學實習、電子學及電 子學實習等)及與光電相關選修課 目等。 2-3:具有產學合作能力為佳。

三、需具備以下專職業界實務經驗之一:

3-1:具有專職一年以上(含)之國內 外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得連續或累計),且應與目前任教專業領域相關,於中華民國104年01月14日技 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 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3-2:具有專職一年以上(含)與任教 領域專業相關之專科以上學校、公 立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等私立研 究機構具實務技術或研究工作經 驗之年資者,如實際從事實務研究 工作之研究人員或技士等。

四、須協助推動系上行政及招生工作。

註:

一、本校提供具競爭性的彈性薪資,專任教師享有:固定全年薪資、1.5 個月年終工作獎金、彈性薪資 (視個人學術表現及各領域國際薪資水準而定)。

二、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自 100 年 8 月 1 日起新聘之專任教師開始實施。

三、有意者請於 114 年 09 月 30 日 前 備妥上列之文件 寄達聯絡人 ,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 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應徵者應於資格審核前備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未備齊者本校得不通知面試。

五、若有意同時應聘兩個梯次,請分開投遞,並請務 必 於信封上標註應聘梯次 ,未標註者視為投遞第一梯次。

六、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地址:632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 64 號 光電工程系。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